优点
公司的成立由一名或多名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同时需要任命一名执行董事。
S.r.l成立时需要一万欧元以上的资金,并要通过银行先支付其25%的股本。但成立资金也可分期支付,或者在公司运营后从盈利中规划。股东为一人时,需要准备全部成立资金。
公司所得税率固定,不会因为收入上升而提高。之后的利润分成可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对股东的收入有可控空间,并且公司的债务不会影响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对比个人企业与合股企业,在申请款等程序时,S.r.l可以获得更高的信誉度。
缺点
S.r.l的账目管理相对繁琐,并费用较高。而执行董事需要对公司的税务、管理等负刑事责任。
两个会计年内,如果营业额或者公司资产超过400万欧元,或平均20个员工的情况下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的任何变更都需要经由董事会批准,之后再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并且每一笔财务进出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明。
每年S.r.l要举行*少一次常规股东大会,每结束一个会计年需要将财务报表递交给工商局并在工商局官网上公开。
适用于谁?
开展商业活动*常见的企业类型之一,相比S.p.a更适合中大型企业(年营业额40万欧元以上),比如中、大型的餐馆、超市等。以及如果您不希望影响到股东的私人财产,S.r.l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