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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基本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127        返回列表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基本说明

担任董事的条件是什么?

答:董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人;

2、年龄18岁及以上;

3、他或她不是破产人士,也没有被定罪和监禁;

4、任何年满70岁的人不得被委任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董事,除非在股东大会上得到至少75%股东的批准。


需要委任多少名董事?

答: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是主要居住在马来西亚,或马来西亚是其唯一居住地。这项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在马来西亚有一个联系点并且是为了执法目的。董事局能委任的*高董事人数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例如,董事人数不得少于1人,不得超过9人)


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

1、董事要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管理公司业务;

2、披露合同、财产、办公室等的利益;

3、一般义务是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35条文进行披露;

4、任何资料更变(例如地址更变、辞职等);

5、遵守所有公司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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